海外人士來台IVF試管嬰兒所需文件

  • ・居住地區之身分證明文件
  • ・護照
  • ・結婚證明
  • ・婚姻驗證(辦理程序請見下方說明)
  • ・入台紙或相關簽證文件(入境台灣免簽證國家請參閱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
辦理結婚驗證

據台灣人工生殖法規定,以治療不孕為目的接受人工生殖輔助受孕的夫妻,須有合法的婚姻關係。因涉及婚姻效力的關係,在台灣以外地區所發出的結婚證書,都須經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(TECO)進行驗證,才能在台灣使用並進行後續相關療程。

 

以香港辦理結婚驗證程序為例

  • STEP1

    請先向香港的婚姻註冊處申請「翻查結婚紀錄」及「辦理結婚證書核證副本(真實副本)」。

     

    申請方法(處理時間皆為9個工作天):

    • 親身遞交:申請人可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婚姻登記處,親身遞交申請書,申請人須出示身份證或護照
    • 線上申請:到香港政府一站通申請
  • STEP2

   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申請辦理婚姻驗證:

    • 地址:香港灣仔港灣道18號中環廣場49樓4907室
    • 辦理時間:上午9-12點
    • 處理時間:實際以現場業務為主
     

    申請需準備以下文件:

    1. 申請書
    2. 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正、影本及配偶的護照或身分證影本
    3. 香港婚姻登記處發出的真實副本正、影本
  • STEP3

    婚姻驗證的有效期為3個月,請於完成辦理後的3個月內來院進行初診。

    T.E.C.O驗證
     
    結婚證書
    驗證章

其他地區相關文件申請,歡迎【登記諮詢】,將安排專人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