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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人士來台就醫流程
如夫妻一方持中華人名共和國護照,或於中華人名共和國進行結婚登記,則需辦理下列文件,才可來台就醫。
填寫「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」
若夫妻雙方皆為大陸人士,請在大陸公證處辦理申請人與同行親屬間之親屬關係公證書(婚姻關係證明書)
親屬關係認證文件,副本由大陸公證處,郵寄至台灣海基會
親屬關係認證文件,正本由申請本人領回後,郵寄至台灣送子鳥
一併郵寄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、夫妻雙方大頭照,及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影本、護照影本至台灣送子鳥
送子鳥收到相關文件後,會至海基會辦理申請驗證
四親等辦理
如夫妻雙方皆為大陸人士,在台確認並無親人。則只須填寫「本人、 配偶、雙方父母、本人兄弟姐妹」等名字及證號即可。最後「申請人」處需有「本人」親筆簽名。更詳細請見借精借卵文件Q&A
公證辦理
夫妻雙方需至大陸地區的公證處辦理親屬關係公證書(婚姻關係證明書)。待正本領回後,郵寄至台灣送子鳥辦理相關來台手續。隨後療程開始時,夫妻雙方需一同來台辦理受贈同意書公證。更詳細請見借精借卵文件Q&A
